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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科技实验小学禁烟制度
2011-03-01  作者(来源): [暂无]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禁制吸烟条例》,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绿色无污染学校,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管理制度,并自201031日起正式实施。

  一、成立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建军(校长)        副组长:吴贞(副校长)

  成员:王灏(工会)  陈雄华(后勤)  顾美华(卫生室)

禁烟志愿者:范浩(德育) 张宏(大队部) 门卫(保安)  年级组长

二、禁烟规章制度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禁烟工作,保证禁烟制度的落实,并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一切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校内不设烟具。

  4、设立禁烟志愿者,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禁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禁烟奖惩办法

  1、不遵守学校禁烟制度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优秀评选。

  2、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扣绩效奖50,直至扣完为止,并通报批评。

  3、每位教职工与学校签定协议,如违反《康宁科技实验小学禁烟管理制度》规定必须接受相应的教育与处理,所在组室不能评为文明组室。

  4、目睹本校教职工或来访客人在校内吸烟,但听之任之,不加劝阻,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四、禁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学校卫生室加强禁烟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

  3、禁烟志愿者和工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康宁科技实验小学

0一一年三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