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的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通知》精神,切实保证、合理安排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一、严格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1、根据市教委小学课程计划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课时、2节体育活动课时。
2、学校每天安排早锻炼15分钟(8:00—8:15),早操15分钟(8:15—8:30)、下午课间操11分钟(13:44—13:55)、眼保健操上下午各5分钟(上午10:07—10:12,下午13:25—13:30)。每天共计51分钟。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开展快乐活动日的具体要求,每周二下午安排一、二、三、五年级体育活动课。其他时间尽量做到每天安排一节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
4、四年级每周两节课的体育活动课集中在周二下午第一第二节课,内容为游泳。
二、合理安排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内容。
1、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让每个学生能较为熟练地掌握2项体育锻炼技能。
2、开展足球俱乐部活动、健美操俱乐部活动,训练时间为放学后。
3、学校每学年春季组织一次综合体育运动会、秋冬季组织一次跳踢运动会,每学年组织一次眼保健操比赛。
三、切实为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提供保障。
1、根据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要求,配备四名体育专职教师,另安排一名兼职教师负责学生的游泳课。
2、认真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足配齐必要的体育器材。
3、如遇雨天,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安排棋牌类活动或室内锻炼活动,体育课也可适当安排体育理论课程
四、方案公示。
本方案2011学年度制定,2012学年度修订,张贴于学校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4820816—808
康宁科技实验小学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