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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初中、小学在籍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2007-12-03  作者(来源): [暂无]

各初中、小学,长乐、汇知学校,位育体校: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申领社保(学籍)卡工作的要求,现将做好初中、小学在籍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籍学生学籍信息核对

1.对象:初中为200320042005年入学的三个年级的学生,小学为2002200320042005年入学的四个年级的学生,以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有关学生名单为准(已通过政务网下达至各校)。

2.内容:(1)查对学生的姓名更名情况;(2)核对学生的在籍情况(即有否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情况)。

3.要求:(1)不要改变下达名单已有的格式顺序;(2)核查结果均在“备注”栏表示;(3)对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情况,均需标明办理时间。对转出者,还需标明去向。对休学、退学者,要标明理由(休学的理由一般为生病、出国,退学的理由一般为生病、出国、大龄);(4)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完成核对、上报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的时间定为15日。

二.学籍变更的学生学籍信息核对

1.对象: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小学二年级至五年级在籍学生中发生转学、留级、休学、复学、退学情况的学生。

2.内容:

1)转入

序号

原年级

拟升

年级

姓名

性别

户籍

地址

转入

原因

转入

时间

转出

学校

原校学籍卡编码

(或入学段年份)

审核

 

 

 

 

 

 

 

 

 

 

 

2)转出

序号

年级

姓名

性别

户籍地址

转出

原因

转出

时间

转入

学校

原学籍卡编码

备注

 

 

 

 

 

 

 

 

 

 

3)其他变更(留级、休学、复学、退学)

序号

原年级

现年级

姓名

性别

学籍卡编码

变更

内容

变更

时间

变更

原因

备注

 

 

 

 

 

 

 

 

 

 

3.要求:(1)以已上报的相关的书面表格为基础,以在读学生为重点,补全信息;(2)需要核对学籍变更信息的时段,小学为2002学年至2005学年(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初中为2003学年至2005学年(以学期为时间单位);(3)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未审、未核准的转入学生,按相关要求补办审核手续;(4)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完成学籍变更信息的补全工作、上报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的时间定为119日;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完成对未审、未核准的转入学生按相关要求补办审核手续的工作,时间定于122日至24日,地点在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0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