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禁制吸烟条例》,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绿色无污染学校,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管理制度,并自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成立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建军(校长) 副组长:吴贞(副校长)
成员:王灏(工会) 陈雄华(后勤) 顾美华(卫生室)
禁烟志愿者:范浩(德育) 张宏(大队部) 门卫(保安) 年级组长
二、禁烟规章制度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禁烟工作,保证禁烟制度的落实,并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一切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校内不设烟具。
4、设立禁烟志愿者,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禁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禁烟奖惩办法
1、不遵守学校禁烟制度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优秀评选。
2、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扣绩效奖50元,直至扣完为止,并通报批评。
3、每位教职工与学校签定协议,如违反《康宁科技实验小学禁烟管理制度》规定必须接受相应的教育与处理,所在组室不能评为文明组室。
4、目睹本校教职工或来访客人在校内吸烟,但听之任之,不加劝阻,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四、禁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学校卫生室加强禁烟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
3、禁烟志愿者和工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康宁科技实验小学
二0一一年三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