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时间:2007年——2010年12月31日 培训对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岗在编教师(5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女教师、51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男教师除外) 学时学分规定: 1、新教师需接受为期一年的培训,且必须完成校本培训项目。 2、中高教师需完成“540”课时培训,修满54学分。(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可以免修) 3、其他教师需完成“240”课时培训,修满24学分。(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可以免修) 4、学分按市、区、校三级组成,学分按比例为20% 、30% 、50% 。 5、干部培训工作延续历年做法。 第一阶段校本培训内容: 1、时间:2007年7月——2007年8月 2、学时学分:10个学时、1个学分 3、培训内容:电子化课堂教学评价如何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 上海市二期课改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解读 (2) 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3) 教师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4) 各学科课堂教学发展性评价指标的制定 (5) 电子化教学评价软件的操作 (6) 各学科电子化教学评价的实施 (7) 各学科电子化课堂教学媒体设计的目标和方法 4、培训对象:全校教师 5、培训者:《电子化课堂教学评价》课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