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小学2007学年办理一年级借读须知 作者(来源):区招考中心 发布时间:2007-05-10 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办理对象及所需证件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学生,有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九年义务制教育小学阶段可以申请在本区借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独生子女优先照顾)。 1.父母双方因公出国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单位证明的。所需证件:派出单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在外地从事野外、水上等流动性工作。所需证件:父母单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3.应聘短期来沪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子女。所需证件:父母单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 4.持有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的驻沪办事处工作人员子女。所需证件: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 5.驻藏部队随军干部子女。所需证件: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办理的随军手续证明材料、居住地及监护人证明材料(收费按本市常住户口对待)。 6.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所需证件:盖有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印章的介绍信、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收费按本市常住户口对待)。 7.经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在本市注册的中央部委、外省市投资兴办的企业职工子女。所需证件:父母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在本市注册的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 8.香港、澳门居民子女。所需证件: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来沪就读证明》、居住地及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若相关证明为外文版本,须附由专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9.台湾同胞子女。所需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住地及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10.其他非本区户籍的学生,符合相关借读规定,可以申请借读。(父母双方单位证明、居住地证明材料等) 二.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 5月26日---5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00 家长携带儿童、上述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登记,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后,统筹安排入学。 注: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借读。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借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07年5月 本区学校地址查询:徐汇教育信息网—— www.xhedu.sh.cn.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地址: 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54361541*8103 二00七学年度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作者(来源):区招考中心 发布时间:2007-04-16 一. 招生对象: 2000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父或母同户口),身体健康的儿童(包括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二. 入学原则: 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 三. 报名办法: 1. 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家长事先可至居委会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 非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需借读者,须备齐借读证明,提出借读申请。经核实后,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统一安排入学。 3.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申请借读可至居住地附近学校咨询。 四. 报名日期: 5月26日(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00——4:00 5月27日(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1:00——4:00 五. 报名地点: 所属街道(镇)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居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到________________小学报名或申请借读登记。 六. 区招生政策咨询: 1 网址:http://zk.xhedu.sh.cn 2 电话:54361440*8103 联系人:阙老师 七. 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报名学校代章) 二00七年四月 附: 1. 香港居民、澳门同胞等子女来沪就读所需证件: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及预防接种卡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地址: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211室 电话:62491710 2. 华侨子女来沪就读所需证件: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及预防接种卡 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8室 电话:64454511 64454046 3. 台湾学生来沪就读所需证件:入学申请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户籍本(可用复印件)、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及预防接种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2007学年度申请在徐汇区借读的告知书 作者(来源):区招考中心 发布时间:2007-04-16 一 借读条件: 1 流出地政府(乡/镇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子女户籍所在地无法定监护人”的证明; 2 父母双方在本市务工就业一年以上,并已参加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持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 3 在本区有固定住所(持合法租房合同)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每年5月31日为界); 4 父、母及适龄子女的农业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5 适龄子女预防接种卡; 6 在本区就读幼儿园(持相关证明); 7 独生子女优先照顾(持独生子女证)。 二 申请借读时间: 6月9日(周六)上午8:00——11:00 下午1:00——3:00 6月10日(周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3:00 三 申请借读地点: 园南中学(百色路231号) 四 咨询电话: 54361542*8103 沈老师 五 备注:6月9日、6月10日来申请时只须带齐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六大准备 作者(来源):《新闻晚报》升学周刊 发布时间:2005-04-13 身体准备 徐汇区小学2007学年办理一年级借读须知 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办理对象及所需证件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学生,有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九年义务制教育小学阶段可以申请在本区借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独生子女优先照顾)。 1.父母双方因公出国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单位证明的。所需证件:派出单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在外地从事野外、水上等流动性工作。所需证件:父母单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3.应聘短期来沪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子女。所需证件:父母单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 4.持有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的驻沪办事处工作人员子女。所需证件: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 5.驻藏部队随军干部子女。所需证件: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办理的随军手续证明材料、居住地及监护人证明材料(收费按本市常住户口对待)。 6.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所需证件:盖有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印章的介绍信、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收费按本市常住户口对待)。 7.经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在本市注册的中央部委、外省市投资兴办的企业职工子女。所需证件:父母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在本市注册的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 8.香港、澳门居民子女。所需证件: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来沪就读证明》、居住地及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若相关证明为外文版本,须附由专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9.台湾同胞子女。所需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住地及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10.其他非本区户籍的学生,符合相关借读规定,可以申请借读。(父母双方单位证明、居住地证明材料等) 1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二.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 5月26日---5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00 家长携带儿童、上述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登记,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后,统筹安排入学。 注: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借读。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借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07年5月 本区学校地址查询:徐汇教育信息网—— www.xhedu.sh.cn.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地址: 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54361541*8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