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科技实验小学用电安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学校配电房是重要场所,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2、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
3、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私自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等家用电器。
4、严禁在灯具、电扇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5、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
6、电器设施设备的保洁一律由后勤负责,学生不得参与,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8、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9、后勤实行每日巡检制,每学期进行评比,并将结果上报校长室,作为考核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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