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小学,长乐、汇知学校,位育体校: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申领社保(学籍)卡工作的要求,现将做好初中、小学在籍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籍学生学籍信息核对 1.对象:初中为2003、2004、2005年入学的三个年级的学生,小学为2002、2003、2004、2005年入学的四个年级的学生,以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有关学生名单为准(已通过政务网下达至各校)。 2.内容:(1)查对学生的姓名更名情况;(2)核对学生的在籍情况(即有否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情况)。 3.要求:(1)不要改变下达名单已有的格式顺序;(2)核查结果均在“备注”栏表示;(3)对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情况,均需标明办理时间。对转出者,还需标明去向。对休学、退学者,要标明理由(休学的理由一般为生病、出国,退学的理由一般为生病、出国、大龄);(4)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完成核对、上报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的时间定为1月5日。 二.学籍变更的学生学籍信息核对 1.对象: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小学二年级至五年级在籍学生中发生转学、留级、休学、复学、退学情况的学生。 2.内容: (1)转入
(2)转出
(3)其他变更(留级、休学、复学、退学)
3.要求:(1)以已上报的相关的书面表格为基础,以在读学生为重点,补全信息;(2)需要核对学籍变更信息的时段,小学为2002学年至2005学年(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初中为2003学年至2005学年(以学期为时间单位);(3)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未审、未核准的转入学生,按相关要求补办审核手续;(4)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完成学籍变更信息的补全工作、上报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的时间定为1月19日;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完成对未审、未核准的转入学生按相关要求补办审核手续的工作,时间定于1月22日至24日,地点在局招考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0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