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沪委组〔2005〕发字012号 关于开好2005年度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05〕13号)的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就2005年度本市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市主战略和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奋斗目标,根据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分析评议阶段的安排,紧密结合“高兴、放心、凝聚。覆盖”的主题实践活动,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各部门、各单位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和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二、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安排 结合全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于4月份进行。 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城市基层和郊区乡镇机关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安排在本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时进行。 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有关机关和部门以及没有纳入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上海市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沪委办四〔2004〕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与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同步。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班子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 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委先组发〔2005〕15号)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等环节。 会前,要及时将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方案报送上级组织部门,同时抄报上级纪检机关,并报上级督导组备案。上级组织部门答复同意后,再按方案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重点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由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将群众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会上,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对照本部门、本单位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我剖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会后,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 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党员和群众通报,并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上级督导组。 四、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与指导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引导多当好表率。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市委领导根据分工参加一个分管或联系部门,或先进性教育“联系点”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参加一个以上局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根据情况,派干部参加局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各区(县)、大口党委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下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 共 上 海 市委 组 织 部 2005年 3月 21日 |